鲁女士-九头鸟化妆培训店未退还学员押金
信件主题: | 鲁女士-九头鸟化妆培训店未退还学员押金 | ||||
来信人: | 鲁涵涵 | 来信日期: | 2019年09月04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09050186 |
信件内容: | 2019年7月11日至7月23日,鲁女士至小北街九头鸟化妆培训店,缴纳199元和200元押金进行个人形象知识提升课的学习(美容化妆课),课程已经结束,但九头鸟工作人员称:因该课程是由九头鸟与人社局联合办理的,必须等人社局给鲁女士致电后,才能退还所有的押金。现鲁女士希望相关部协调尽快给其退还押金。 | ||||
信件回复: | 市人社局:12345工单DH201909050186办理情况汇报:
9.5日下午收到举办转来谢蓉女士必威体育:“谢女士之女鲁涵涵在九头鸟化妆培训学校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九头鸟化妆培训学校收其女200元培训押金培训结束退换,2019年8月培训结束后,押金还未退还,希望相关部门退还押金的诉求”。我局工作人员迅速与培训机构联系摸清情况,谢女士之女鲁涵涵高中毕业后,参加九头鸟化妆培训学校化妆班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为确保培训人员能够顺利填报并提交个人参训资料并确保出勤到课率,培训学校收取每人200元培训押金,培训结束后退还,因各方面原因,导致退还工作有所耽误。经与培训机构沟通,培训机构承诺尽快退还全部学员押金。2019年9月9日上午9点,再次与谢荣女士电话联系,未收到培训机构退押金通知,经再次与培训机构联系,分三批退还所有学员押金,并正在办理过程中。9月9日下午2点再次与谢女士联系,确认已收到九头鸟化妆培训学校退还培训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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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人社局 | ||||
回复时间: | 2019年09月08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