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投诉出租车司机
信件主题: | 陈先生-投诉出租车司机 | ||||
来信人: | 陈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9年09月13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09140271 |
信件内容: | 2019年9月14日22:50分,陈先生在安康火车站乘坐出租车去往高新现代城,该司机(工号:1389号,姓名:谢飞,金康公司)未按要求使用计价器计费,收取陈先生15元车费,且存在拼座、绕行现象,给陈先生出行带来不便。现陈先生希望相关单位调查核实;1.该司机未使用计价器给予解释,2.对该车司机加强管理。 | ||||
信件回复: | 市运管局:经我局调查,我局已责令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9:49分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后,对于驾驶员的态度深感歉意。也告知公司已经对当班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以及经济罚款,乘客表示满意不再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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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运管局 | ||||
回复时间: | 2019年09月17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