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投诉出租车司机服务态度
信件主题: | 陈女士-投诉出租车司机服务态度 | ||||
来信人: | 陈女士 | 来信日期: | 2019年10月11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10120032 |
信件内容: | 2019年10月12日早上7点35分,陈女士在仕府大院小区外乘坐出租车陕GDT9928,前往安康市中医医院,到站后计价器显示13.5元,陈女士只能通过支付宝进行支付,但因司机无法通过支付宝收费,并且对陈女士进行吼叫,现陈女士投诉该出租车司机服务态度恶劣,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予以规范。 | ||||
信件回复: | 市运管局:收到工单后我局要求公司立即对该车进行了视频调看和事件调查,视频显示乘客抱怨说现在哪个年轻人不会用支付宝,驾驶员也只是说我们这年纪大的确实没有没有支付宝,要不然你现金也可以,对方没有现金,最后让朋友微信转的钱,公司于10月12日下午16:45分左右跟乘客进行了联系,对于有一部分驾驶员年纪比较大,没有支付宝收费方式作了解释,双方都互相理解,公司也已经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乘客表示满意不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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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运管局 | ||||
回复时间: | 2019年10月11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