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蜂窝煤煤烟味污染
信件主题: | 陈女士-蜂窝煤煤烟味污染 | ||||
来信人: | 陈娟 | 来信日期: | 2019年10月21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10220202 |
信件内容: | 鑫洲家园6区7栋2单元102室一楼住户焚烧蜂窝煤,煤烟味污染周边环境。因陈女士家中有老人,多次向物业求助,物业不予管理。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能够制止102室住户使用蜂窝煤。 | ||||
信件回复: | 市住建局:陈娟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19年10月22日下午(星期二)7号楼2单元业主第一次到物业服务中心投诉后,并且业主在物业服务有投诉记录,听取业主倾诉完后,物业立即找前张岭社区主任配合,一同到7号楼2单元102业主家了解情况,并到楼下一楼张田珍业主家劝导禁止烧蜂窝煤,给业主详细地解释安全知识。通过物业和社区主任的不懈努力下,此项事件已协调妥善处理。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
回复时间: | 2019年10月28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