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调查核实江南一品紫郡物业费收取是否合理
信件主题: | 王先生-调查核实江南一品紫郡物业费收取是否合理 | ||||
来信人: | 王先生 | 来信日期: | 2019年11月03日 | 来信编号: | DH201911040462 |
信件内容: | 王先生是江南一品紫郡业主,因物业工作人员收取物业费和公摊电费过高(物业费一平米按1.2元收费、公摊电费收取12元),王先生认为不合理,现王先生投诉物业收费过高且未进行公式,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收取上述两项费用是否合理。 | ||||
信件回复: | 市住建局:1、按国家发改委最新文件通知,商品房的物业服务费为市场调节价。江南一品紫郡物业服务费收费1.2元/平方的标准,开发建设单位在售楼时已有公示,业主交房时,也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费标准已经予以确认。物业公司在小区公示栏和服务大厅,都制作了“收费标准”公示栏,一直都有公示。2、公摊电费,江南一品紫郡小区实行的是按照实际用量,预先收取,据实分摊。随着小区入住率的不断提高,江南一品紫郡小区的公摊电费,已调降到目前的每月12元。对2019年公摊用电费用的分摊,物业公司将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年末进行定期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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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
回复时间: | 2019年11月07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