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生-求助解决爆破资格证下发
信件主题: | 许先生-求助解决爆破资格证下发 | ||||
来信人: | 许组贤 | 来信日期: | 2020年03月19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3200190 |
信件内容: | 2019年5月,许先生在金都国贸大酒店参加安康市公安局组织培训的民用爆炸品培训课程,考试已通过但至今未下发资格证,现希望相关单位帮助尽快下发资格证。 | ||||
信件回复: | 市公安局:2019年5月,安康恒泰爆破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许先生等人申请参加了由陕西秦盾爆破技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爆破作业人员培训(培训地址为安康市大桥路国贸大酒店,培训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日),许先生等人参加了培训,考试成绩合格,于2019年6月15日审批通过完成制证,同时将证件发放至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治安大队。经进一步核查,当前许先生的爆破服务许可证在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治安大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缴纳相应的保险金,而安康市恒泰爆破服务有限公司一直未能提供许先生的保险金缴纳凭证,所以汉滨分局对该证件暂缓发放,待安康市恒泰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完善相关手续,补齐领取要求提供凭证后,将原证件及时发放。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公安局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3月22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