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必威体育:人民政府> 互动交流> 区长信箱 > 信件详情

来先生-出租车增加依据

信件主题: 来先生-出租车增加依据
来信人: 来晓林 来信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来信编号: DH202007170292
信件内容: 安康城区的出租车运营数量每年都在增加,增加出租车数量有相关规定和依据吗?
信件回复: 市运管局:1、安康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数量,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巡游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自2014年以来,除正常报废更新外,截至目前只新增了200辆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2、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应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巡游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巡游出租汽车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市运管局
回复时间: 2020年07月19日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