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先生-协调安装照明设备
信件主题: | 邹先生-协调安装照明设备 | ||||
来信人: | 邹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1年02月16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02170365 |
信件内容: | 2021年2月17日,安康市中医医院在西门外人行道上搭建的施工防护棚内未安装照明设备,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在此处的施工防护棚中安装照明设备。 | ||||
信件回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安康市中医医院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预计5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以后市中医院将加强对医院周边环境的监管,同时也感谢您对中医院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回复时间: | 2021年02月17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