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女士-核实开具职工医保参保凭证问题
信件主题: | 欧女士-核实开具职工医保参保凭证问题 | ||||
来信人: | 欧为秀 | 来信日期: | 2021年07月13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07140421 |
信件内容: | 2018年至2020年12月,安康市人民医院为我缴纳安康市职工医保,现由于在西安市的单位就职,准备将职工医保参保信息转入西安市,以便累计计算参保时间,西安市的职工医保部门告知需本人提供2018年至2020年期间,原参保地开具的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凭证,现想了解是否有网上开具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凭证的渠道,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答。 | ||||
信件回复: | 市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局工作人员已经与欧女士本人联系,告知本人目前在网上还不能办理,需要本人或者代办人前往市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915-3222235)。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医疗保障局 | ||||
回复时间: | 2021年07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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