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先生-建议及时更换电瓶
信件主题: | 方先生-建议及时更换电瓶 | ||||
来信人: | 方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1年10月30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10310646 |
信件内容: | 2021年10月31日20:30,我在兴华名城小区门前的永安行共享电瓶车放置点扫描二维码准备使用永安行共享电瓶车时,发现该处的永安行共享电瓶车均出现无电现象,导致无法使用,现建议及时更换共享电瓶车的电瓶方便市民使用。 | ||||
信件回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月1日10:00收到反映问题后,我单位立即安排专人现场查看,经现场查看该处助力车电量正常。后查明,运营公司早上巡检时已对该处车辆进行了换电。目前处于正常状态。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时间: | 2021年11月01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