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核实公积金贷款问题
信件主题: | 曹先生-核实公积金贷款问题 | ||||
来信人: | 曹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1年11月03日 | 来信编号: | DH202111040896 |
信件内容: | 2021年11月4日,我前往安康市公积金管理部咨询第三次公积金贷款问题,工作人员告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使用公积金办理第三次贷款,但未告知文件具体名称,希望相关单位核实告知该文件的具体名称。 | ||||
信件回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曹先生,您好!安房金管发〔2019〕1号文件,《必威体育:调整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第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贷款申请条件第二项“凡使用过两次(含两次)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文件已经规定不可以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如还有疑问请您致电0915-3269590进行咨询。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1年11月04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