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公积金咨询
信件主题: | 张先生-公积金咨询 | ||||
来信人: | 张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1年10月21日 | 来信编号: | SZXX202110210017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目前余额2.7w,近两年有买房的打算,本人未婚,名下没有住房,我想咨询,余额是否可以提取出来当做首付,如果提取了余额之后,是否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 ||||
信件回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先生,您好!如果您是行政事业单位公积金缴存职工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余额的限制;如果您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含异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贷款,公积金余额不足3万元(含3万元)的,申请住房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公积金余额的12倍,同时需有一名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作为担保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贷款是在发生在购房行为之后才可办理的业务,不能提取出来当做首付;如果提取公积金1年内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同套房如果提取后再申请贷款是需要从可贷额度里面减去已提取过的公积金额度,如还有疑问请致电:0915-3269590。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回复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 | ||||
评价: |